受理范围

服务对象

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非法人企业,行政机关,其他组织

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

食品药品

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


受理条件

1.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、撤销或者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被吊销的; 2.以上行为作出后30个工作日以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