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范围
服务对象 |
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非法人企业,其他组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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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|
食品药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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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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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内容 |
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|
受理条件
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: 1.持有有效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 2.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,且在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; 3.涉及经营者名称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社会信用代码、住所等主体资格变更的,已在主体资格许可部门办理变更。